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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腐败案例(四)

   时间:2015-11-23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腐败案例四

——高校科研经费腐败生态链:跑冒滴漏触目惊心

赵静(化名)是北京一所著名高校财务部委派化学学院的会计,所在学院老教授较多,课题资源相当丰。由于常年接触,大家对赵静比较信任,只要账户内还有钱不影响自己的科研进度,教师们往往不太关心账户的变动,一笔钱有时从一个课题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报销,也常委托赵静调整办理。这给赵静带来了可乘之机。起初,赵静在教师们的发票中加进一点个人的费用,逐渐发展到报销1万元。赵静放进去自己找来的票据数千元,头两年赵静还有所顾虑,每年贪污大约在一两万。第三年开始,骗取次数不断增多,每年贪污数均在10万元以上,最高一年近20万元。最为不可思议的是,有的教授出国了,名下还有课题经费没有用完的,竟变成了她自己的小金库,为了方便报销,她甚至还伪造他人名章,假冒他人签发。 

赵静案发后,法院审理查明,在长达9年时间里,赵静贪污了97万余元,其中绝大部分是科研经费,涉案106笔之多。赵静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处心积虑所贪污款项也被悉数归还单位,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赵静所在学院,两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利用管理仪器开发经费的职务之便,借学院组织到外地高校考察之机,个人前往周边省份旅游,回京以外出考察、对外交流名义公款报销个人旅游费用共计5万余元,最终以贪污罪被判。

    在这起案件中,学校规定,经费报销需要部门负责人、学院主管财务的院领导逐一审核并在报销单据上签章才能报销,两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多次在报销单据上偷盖实验室一位负责人的印章,轻松绕过本部门审核,随后这个不符合程序的“公差”一步步绕过多重监管。(2011年12月15日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