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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
 
第三章  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
 
第一节  一般原则
 
第五十三条  本指南所称预算,是指高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分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五十四条  本指南所称决算,是指高校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的结果而编制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括决算报表和决算情况说明书。决算是反映学校年度财务状况、年度收支情况和事业发展状况的书面总结文件。
第五十五条  本指南所称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是指由高校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独立对预算执行与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第五十六条  高校内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的目标是促进规范学校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促进更加合理地分配学校资源,提高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益。
第五十七条  高校内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应做到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相结合。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应在预算编制阶段事前介入,了解预算编制和调整情况;在年度预算执行期间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期中审计;在次年上半年内对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事后审计。
第五十八条  高校内审部门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学校的具体情况,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中确定重点审计内容。
第五十九条  高校内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应将对二级预算单位的延伸审计与本部门所开展的其他类型的审计相结合,相互利用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与效果。
 
第二节   预算执行审计
 
第六十条  预算执行审计是在预算内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对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执行、支出预算执行等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第六十一条  预算管理审计
预算管理审计是对预算的编制原则、编制程序、编制方法、预算调整、经济责任制等相关管理活动的合法性、适当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和评价。
(一)应获取的相关资料
主要包括预算政策、预算编制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和经济责任制等。
(二)应关注的风险领域
主要包括预算程序失控的风险、预算管理依据不当的风险、预算管理职责不到位的风险等。
(三)审计内容
1 、预算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级经济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有效。
2 、预算编制是否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是否贯彻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是否贯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预算编制的方法是否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及本校的规定。
3 、预算方案的编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编制超越学校财力的赤字预算;预算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批;预算经费是否按规定时间足额下达。
4 、预算调整有无确需调整的原因及明确的调整项目、数额等措施有关说明,预算调整是否编制追加和调整方案,并经法定程序审批后执行。
5 、预算下达后是否存在不经法定程序随意调整现象,预算支出有无随意增减项目或项目之间随意调剂使用情况。
(四)审计方法
预算管理审计可以采用检查、调查、分析性复核、复算、鉴证和询问等方法。
第六十二条 收入预算执行审计
收入预算执行审计是对收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一)应获取的相关资料
主要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拨款控制数和预算批复数文件、有关部门的收费批文、学费收费通知和记录、学费收据存根联、预算外资金上缴的相关凭证、收入核算的相关会计资料等。
(二)应关注的风险领域
主要包括收入项目不完整、学费收入依据不当、预算外收入上缴不完整和不及时、收入核算不正确等。
(三)审计内容
1 、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2 、各项收入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有无隐瞒、少列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行为;各项收入的款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3 、是否按预算目标积极组织收入,有上缴任务的单位或部门是否将应上缴的预算收入按规定及时上缴学校,有无截留、挪用预算收入或私设“小金库”行为。
4 、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是否准确分类。
5 、收费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是否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
6 、收入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有无利用应付及暂存、代管款项等过渡性会计科目挂账隐瞒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等问题。
7 、学校是否制定保证收入预算目标实现的控制措施和办法。
8 、分析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其与收入预算之间的差异和原因。
(四)审计方法
收入预算执行审计可以采用调查、审核、观察、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抽样和询问等方法。
第六十三条 支出预算执行审计
支出预算执行审计是对支出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一)应获取的相关资料
主要包括支出预算明细表、预算下拨文件、支出核算的相关会计资料等。
(二)应关注的风险领域
主要包括支出项目不合法、支出项目不真实、支出标准不合规、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支出核算不正确等。
(三)审计内容
1 、支出预算是否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经费项目、支出标准和支出用途进行开支或拨付经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行为。
2 、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有无随意改变支出的确认标准或计价方法,多列、不列或少列支出;支出中有无虚列支出、以领代报、以购代支现象,有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滥发钱物、变相对外投资等行为。
3 、各项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结转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分类是否准确、合规;是否正确划清各类支出的界限,支出是否真实并严格按预算执行,有无预算外或超预算等问题;是否按照标准考核、监督支出。
4 、专项资金是否按特定项目或用途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或虚列行为。
5 、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准确。有无利用应收及暂付、应付及暂存、代管款项等过渡性会计科目挂账隐瞒支出或直接列收列支等问题。
6 、支出预算中是否有保证预算目标实现的控制措施和办法。
7 、分析支出预算的执行情况与支出预算之间的差异和原因。
8 、分析与评价支出预算执行的效益和效果。
(四)审计方法
支出预算执行审计可以采用调查、审核、监盘、观察、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抽样和询问等方法。